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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流程、手冊申請4
新北市私立鴻澄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241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2段30號3樓
業務聯絡窗口 李小姐 傳真號碼 02-27597731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8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洽辦單位 電洽或親至臺北市照顧管理中心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5880及5區服務站申請。1、北區服務站(士林、北投):02-289747962、東/南區服務站(松山、大安、文山、信義、南港、內湖):02-270491143、中區服務站(中山、大同):02-255279454、西區服務站(中正、萬華):02-23753323 服務內容說明 透過輔具適當之運用使失能者減少身體退化,維持日常活動,並經由居家無障礙環境改造使失能者在宅之居家環境更為安全及適宜居住。 輔具資源入口網 服務對象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本補助:一、設籍本市,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必要且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之失能者,包含下列二類─:(一)65歲以上ADLs一項以上失能或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二)50歲以上ADLs一項以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二、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輔助器具)補助者。申請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者不得重覆申請「臺北市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辦法」補助。三、曾申請輔具補助者,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 四、其他相關規定如補助項目一覽表。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衛生局核定函、表影本                                3.評估建議書影本   4.發票或收據正本:須衛生局核定函及評估建議書開立日期後3個月內完成購買或施作(若於核定函日前或評估建議書開立前已購買或施作,本局不予補助)   5.領據   6.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需檢附完工後照片及自宅證明 http://www.homechen1688.url.tw/hot_220168.html 台北市失能者生活輔助器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 2022-09-02 2023-09-02
新北市私立鴻澄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241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2段30號3樓 http://www.homechen1688.url.tw/hot_220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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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disable.yam.org.tw/node/580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流程、手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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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對於身心障礙鑑定時間,並無明確規範,需視申請鑑定的科別及內容而定,但醫院在完成鑑定報告後10日內,會將鑑定報告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該衛生主管機關接獲鑑定報告後,亦將在10日內核轉直轄市或縣(市)社政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取得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轉之鑑定報告後,將主動進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復康巴士服務及行動不便資格的評估與判定,作業時間以15個工作天為限。

  簡單來說,從鑑定報告完成到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最長作業時間為35日。

  身心障礙證明的申請方式分為兩種:方式1「一般流程」及方式2「併同辦理流程」。如果您選擇方式2「併同辦理流程」,必須配合公告指定醫院的門診時間與診次,不能指定特定醫師進行鑑定。如果您希望指定鑑定醫師,請您選擇方式1「一般流程」。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如下圖:


原圖出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

  如果您目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註記效期在104年7月10日以前,在醫療鑑定部分,您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或「依原領身心障礙手冊,重新發給鑑定報告」兩種方式。申請「重新鑑定」方式,會由醫師鑑定身體結構及功能,鑑定人員進行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之鑑定,證明效期由醫師判定,最長5年。

申請「依原領身心障礙手冊,重新發給鑑定報告」方式,會由醫師進行依現有障別等級轉換,鑑定人員進行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之鑑定,證明效期由醫師判定,最長至104年7月10日。申請「依原領身心障礙手冊,重新發給 鑑定報告」以一次為限,證明屆期時,仍需辦理重新鑑定。鑑定流程如下圖:

原圖出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

  •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鑑定及補發所需資料
  • 電話諮詢服務
    一、內政部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1957(手機或室內電話直撥,服務時間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10點)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身心障礙鑑定與福利連繫窗口
    縣市聯絡電話
    臺北市 (02)2568-2829分機221傳真:(02)2568-1585
    新北市 (02)2960-3456分機2507傳真:(02)2960-4672
    臺中市 (04)2228-9111分機38307傳真:(04)2515-1805
    臺南市 (06)295-2978傳真:(06)298-3202
    高雄市 (07)337-3079傳真:(07)536-7303
    宜蘭縣 (03)932-8822分機364傳真:(03)932-5004
    桃園縣 (03)3322101分機6326
    新竹縣 (03)551-8101分機3179傳真:(03)553-2424
    苗栗縣 (037)559-993 (037)559-976 (037)559-076傳真:(037)367-213
    彰化縣 (04)726-4150分機0813 (04)726-4150分機081傳真:(04)720-1556
    南投縣 (049)224-3985傳真:(049)220-1921
    雲林縣 (05)552-2618
    嘉義縣 (05)362-0900分機2204傳真:(05)362-0897
    屏東縣 (08)7320415分機5371、5372
    臺東縣 (089)340-720 (089)326-141分機289、290傳真:(089)340-643
    花蓮縣 (03)8227171分機382~384傳真:(03)823-5534
    澎湖縣 (06)927-4400分機533 傳真:(06)926-8918
    基隆市 (02)2420-1122分機2232 (02)2421-4141傳真:(02)2426-8133
    新竹市 (03)524-5559傳真:(03)525-3026
    嘉義市 (05)222-0072傳真:(05)225-3551
    金門縣 (082)318-823分機2557
    連江縣 (0836)25022分機13、23傳真:(0836)22995